NO.09民间借贷|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
01
【结论】还款期限的确定:1.协议补充;2.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3.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510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02
未约定借期内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无法主张借期内利息
《民法典》第680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03
虽未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仍可要求还款人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676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28条:……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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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心所向,素履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