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有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和非授权代理授权委托书。这里说的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是指公民当事人向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说明委托事项,并授予委托权限所使用的文书。
使用授权委托书,有利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活动中,有的当事人没有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生理上有严重缺陷的人等;有的当事人虽有诉讼能力,但因年迈多病,或有急事外出,或因卧病在床,或因公务繁忙或者认为自己不懂法律,或者认为自己出庭说不清楚等,在这些情况下,需要书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这样既可使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又可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授权委托书一经书写成立,即送交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内的诉讼行为和当事人自己实施的诉讼行为有同等效力。案件结束之后,授权委托书所确定的代理权限也就随之消失。授权委托书的结构和内容,包括标题,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的内容,结尾等部分。标题一般写“授权委托书”或“诉讼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情况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单位,住址。委托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委托代理什么案件;二是写明委托人xxx自愿委托xxx,并经其同意为委托人;三是具体说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结尾包括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名盖章及注明具文时间。如果单位授权委托,要写明单位全称,所在地址,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单位还应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