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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大小写格式合同金额大小写格式 合同金额书写格式一、手写数字标准要求:1、数字大小均匀,笔顺清楚,流畅、自然。2、字迹工整,排列整齐有序有肯定的倾斜度(数字 60 度的倾斜)并以向左下方倾斜为好。3、书写数字时,应使每位数字(7、9 除外)紧靠底线且不要满格。4、书写挨次是,应依据自左向右的挨次进展,不行逆方向书写。5、除 4、5 以外的各单数字,均应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数划。6、“0”字书写时,紧贴底线,圆要闭合,不宜过小,否则易改为“9” 字;几个“0”连写时不要连笔写。7、“1”书写时,要斜直,不能比其他数字短,且要符合斜度要求,否则易改成“4”、“6”、“7”、“9”等8、“2”书写时,不能写“Z”,落笔应紧贴底线,收笔时笔锋上绕,否则易被改成“3”字。9、“3”书写时,拐弯处光滑流畅,起笔处至拐弯处距离稍长,不宜过短,否则易被改成“5” “8”。10、“4”字书写时,“∠”角要死折,即竖要斜写,横要平直且长,折角不能加圆滑,否则易被改成“6”字。11、“5”字书写时,横、钩必需明显,不行拖泥带水,否则易被改成或混淆成“8”字。12、“6”字书写时,起笔处在上半格的 1/4 处,下圆要明显,否则易被改成 “8”字。
13、“7”字书写时,横书写要平直(即稍长),落笔可下伸到底线外,竖稍斜,拐弯处不能圆滑,否则易与“1”、 “9”相淆。14、“8”起笔于右上角,完毕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并肯定要封口;以防止将“3”改为“8”。15、“9”字书写时,上部的小圆要闭合,不留间隙,且一竖稍长,出下底线,否则易与“4”字混淆二、大写数字金额:数字前加币种(金额与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白)。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三、数字金额: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应填写“¥”,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连写。金额前加写币种符号中间不能留有空白,货币金额无角分,可以省写;货币金额有角分,角分位必需占位书写。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例如:¥1,,应写成人民币壹仟伍佰零玖元伍角整。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例如¥8,,应写成人民币捌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延长阅读——签合同的留意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需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假设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担当,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都规定准确、清楚。(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 立。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行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着作权、技术隐秘等。.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表达其成果的劳动与效劳。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承受托付进展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表达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
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技术开发合同中的托付开发合同的争论开发人完成的争论开发工作等。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商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过失。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留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很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阻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 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 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承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依据不同状况,要求不同的准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效劳、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凹凸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
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表达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很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需依据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商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商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五)价款或者酬劳。价款或者酬劳,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供给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酬劳一般是指对供给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假设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依据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酬劳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简单,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酬劳,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肯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 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格外准确的,也可以是不格外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 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承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 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担当以及全部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