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严肃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纪律,现将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推荐流程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内开展职称评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要求,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办法,经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实施,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1.公开。是指公开职称政策、公开单位年度评审计划、公开单位推荐办法、公开申报评审材料、公开考核推荐结果的“五公开”。
2.展示。是指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评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核并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用于申报。在展示的基础上,单位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考核。是指单位组成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考核。
4.评议。是指在考核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5.监督。是指单位在推荐过程中,接受单位职工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职称申报推荐实行诚信双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反映本人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有效材料,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信息、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和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进行承诺。
三、职称申报推荐材料
1.推荐办法正式文件,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纪要,公示照片等证明材料。
2.单位进行“五公开”的具体时间、方式、地点、照片等佐证材料。
3.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展示的方式、照片,单位对于申报人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的结论。
4.单位考核推荐小组人员名单,综合考核的相关材料。
5.接受单位职工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情况。
6.其他相关材料。
四、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核查办法
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每年进行职称评审之前要对推荐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流程和要求开展。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对职称政策认真解释,展示材料详尽,考核推荐公开透明,对申报推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凡是在推荐过程中有异议的情况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行职称申报。对于推荐工作中的相关材料要归档保存备查。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工作进行核查,每年按20%的单位进行抽查,凡是有信访事项的单位重点核查,确保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于在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申报人员取消评审资格,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