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版店面租赁合同,让您远离租赁合同陷阱
谨防租赁合同陷阱
作者|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 黄晓亮律师
出品| 法律文书共享
店 面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XXX 身份证号: XXXX 手机号: XXXX
承租方(简称乙方): XXX 身份证号: XXXX 手机号: XXXX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租赁店面,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店面的位置:出租的店面坐落于 XX ,产权面积 XX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为 X 年,时间自 XX 年 X月 X日起至 XX 年 X月 X 日止。
三、租赁用途:乙方承租的店面用于 XXX 使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该店面每月租金人民币 XX 元。租金每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季度的第一天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甲方第一季度租金人民币XX 元。乙方支付租金按甲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XXX银行,账号:XXX)转账支付。乙方若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店面,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XX元。
五、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作为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没有违约及付清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租赁期间,乙方若要改变租赁店面的用途,或者将承租的店面转租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若乙方中途停止租赁使用,则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及保证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在租赁过程中经营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水、电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改造装修,若确有必要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其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乙方所装修的部分应保留原状,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 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把所租赁的店面按时返还给甲方,每拖延一天,按原来租赁的日租金的4倍支付占用使用费。
十、乙方收到甲方店面电动钥匙X把,承租期满或中途弃租,乙方必须将钥匙完整交还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